检测公司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检测报告一式四份
检测类型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
检测类型房屋可靠性鉴定
检测类型房屋抗震鉴定
黄冈房屋主体结构倾斜安全性检测实例分析的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现目前我国的还保留和使用这百分之十以上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房屋建筑,这一部分建筑年代久远,历经风雨沧桑,结构已经相当的不稳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有不少的人为了美观,私自拓宽房屋建筑,改造房屋结构。通过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我们可以将这一批房屋清查出来,对齐进行销毁或修缮,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
(一)黄冈房屋主体结构倾斜安全性检测实例分析检测鉴定古建筑,保护文化遗迹
古建筑是我国建筑技术与建筑风格整体展现,不少地区遗留下来的古建筑被风雨蚕食、损坏殆尽。对这些古建筑进行安全检测鉴定能够及时地了解这些建筑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进行加固修葺。这不仅仅是保护了国家的文化遗迹,同时,古建筑也可以作为地方特色进行开发和利用,为地方经济发展创收。
(二)“三无”房屋检测,严查违规建设
无规划、无审批、无监管的“三无”房屋建筑就像一颗毒瘤,危害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妨碍经济建设。很多“三无”房屋建设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论证,建材质量堪忧,安全性与可靠性令人担忧,没有审批手续就无法给住户发放房产证,房屋户主缺少法律**。开展“三无”房屋检测能够将这些建筑扼杀在施工前期,同时排查已有建筑中的“三无”房屋,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测鉴定自然侵蚀和灾后房屋
地震、泥石流、台风、洪荒等自然灾害对房屋的破坏性非常大,给人民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灾害过后,必需对受灾房屋进行加固或重建。开展房屋安全检查鉴定能够准确的检查出受灾房屋的受损位置,为建设单位提供明确的修葺方向;检测严重受损需要重建的房屋,为灾区房屋重建拨款提供参考资料,确保重建资金充足、准确。
黄冈房屋主体结构倾斜安全性检测实例分析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1、初测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初测应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2、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 应依据施测方案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和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每增加荷载的25%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封**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速度≥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3、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一般在**年观测3~4次,*二年2~3次,*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的期限一般规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 ,根据沉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以停止观测。 4、对于荷载突然增加,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水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2~3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六、竣工验收标准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5.0.6条规定:对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时,地基沉降变形观测值在没有相应的规范、设计要求时,可参照本条执行。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 1、建(构)筑物竣工验收地基变形要求以沉降速度,即沉降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曲线应逐步收敛、曲线的斜率应逐渐减少或趋向于零,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当符合竣工验收沉降量和沉降速度标准后,尚未达到建筑物稳定标准时,竣工验收后应按照本标准省标DGJ32/J18-2006*5.0.4条(即本文“五、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继续进行沉降观测,直至稳定。 七、 稳定标准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建筑物安全等级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20. ~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
房屋倾斜检测方法如下
1.一般建筑物主体的倾斜观测
建筑物主体的倾斜观测,应测定建筑物**部观测点相对于底部观测点的偏移值,再根据建筑物的高度,计算建筑物主体的倾斜度,即 公式中
i——建筑物主体的倾斜度;
D——建筑物**部观测点相对于底部观测点的偏移值(m);
H——建筑物的高度(m);
α——倾斜角(°)。
倾斜测量主要是测定建筑物主体的偏移值ΔD。偏移值ΔD的测定一般采用经纬仪投影法。
(1)将经纬仪安置在固定测站上,该测站到建筑物的距离,为建筑物高度的1.5倍以上。瞄准建筑物X墙面上部的观测点M,用盘左、盘右分中投点法,定出下 部的观测点N。用同样的方法,在与X墙面垂直的Y墙面上定出上观测点P和下观测点Q。M、N和P、Q即为所设观测标志。
(2)隔一段时间后,在原固定测站上,安置经纬仪,分别瞄准上观测点M和P,用盘左、盘右分中投点法,得到N′和Q′。如果,N与N′、Q与Q′不重合,说明建筑物发生了倾斜。
(3)用尺子,量出在X、Y墙面的偏移值ΔA、ΔB,然后用矢量相加的方法,计算出该建筑物的总偏移值ΔD,根据总偏移值ΔD和建筑物的高度H即可计算出其倾斜度i。
2. 对圆形建(构)筑物的倾斜观测,是在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上,测定其**部中心对底部中心的偏移值。
(1)在烟囱底部横放一根标尺,在标尺中垂线方向上,安置经纬仪,经纬仪到烟囱的距离为烟囱高度的1.5倍。
(2)用望远镜将烟囱**部边缘两点A、A′及底部边缘两点B、B′分别投到标尺上,得读数为y1、y1′及y2、y2′。烟囱**部中心O对底部中心O′在y方向上的偏移值Δy为:
(3)用同样的方法,可测得在x方向上,**部中心O的偏移值Δx为:
(4)用矢量相加的方法,计算出**部中心O对底部中心O′的总偏移值ΔD。
建筑结构检测与鉴定
1 材料强度检测
现场采用无损回弹法对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材料强度进行抽样检测[4](主要包括砌体砖、砂浆以及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确认主体结构材料及其强度的目前状况。
检测结果表明:建筑物砌体检测区域粘土砖推定强度等级约为MU10,个别测区墙体砖强度低于MU7.5;建筑物检测区域砂浆推定强度等级为M5;建筑物检测区域现浇构件承重梁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约为20.0MPa,预制板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约为40.0 Mpa。
2 构件钢筋检测
现场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对建筑物主体结构主要承力构件的钢筋配置情况进行抽检[5](混凝土梁的主筋数量、箍筋间距、加密区范围以及现浇楼板受力钢筋配置间距及保护层厚度等),判断其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检测结果表明:建筑物检测区域混凝土梁端部未设置箍筋加密区,个别构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较小,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 结构现状(损伤)检测
对建筑物的现状损伤情况进行检测,对承重结构构件的开裂损伤、部位及损伤程度进行详细记录。
检测结果表明:建筑物主体结构砖柱、墙体普遍存在砌筑质量缺陷,砂浆松散等情况。一区预制板板缝普遍存在渗水情况。二区屋面板存在破损露筋情况。
4 抗震鉴定及整体复核验算
根据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抗震构造措施以及现场检测结果等,依照现行的有关抗震鉴定标准对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及整体复核验算,以确定建筑物结构目前的抗震设防能力及安全性能是否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
(1)抗震鉴定:依据相关规定,对建筑物抗震鉴定。在房屋的高度和层数、层高、结构体系、整体性连接构造等鉴定项目中,建筑物一区、二区结构均有部分指标不满足抗震鉴定标准的相关要求,应对该建筑物进行*二级抗震鉴定。制作一二区计算模型,如图2和图3所示,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二级抗震鉴定计算未包含西侧拟拆除部分)。
计算结果表明:建筑物首层承重墙体楼层平均抗震能力及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均大于1.00,满足要求。综上,建筑物承重墙体抗震能力不满足相关标准[6]对B类砌体房屋抗震鉴定的相关要求。
(2)整体复核验算:对建筑物结构进行整体复核验算时,主体结构构件尺寸及材料强度按现场实测参数取值。以现行相关规定[7-8],对建筑物结构进行整体复核验算。根据复核验算结果,对建筑物在现行规范[8]给定荷载作用下的整体安全状况及抗震性能进行分析;材料强度:砖:MU10,砂浆:M5,混凝土梁:C20。计算荷载取值:屋面恒载:5.0~5.5kN/?O:屋面活载:0.5kN/?O;本次按B类建筑、砖混结构(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的建筑)、8度抗震设防要求对该建筑物现状结构进行计算分析。
整体复核验算结果如下:建筑物承重墙、砖柱受压承载力满足规范要求;建筑物个别承重墙、砖柱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建筑物承重墙高厚比满足规范要求。综上,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整体抗震计算承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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