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房屋结构鉴定等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黄冈房屋安全鉴定的分类
(一)房屋的安全性鉴定。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二)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定危险构件和危险房屋界限确定的,其他4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主要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所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为房屋的技术管理和修缮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三)房屋的质量鉴定。房屋的质量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四)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
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
根据检测鉴定结果,结合鉴定的目的和要求,给出相应的鉴定结论和建议。
1、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测鉴定
主要指在房屋建设或使用过程中,为查明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或对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争议时,而进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鉴定,包括结构工程的变形、裂缝鉴定,施工缺陷鉴定,及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鉴定等。根据相关规范标准,运用合理必要的检测技术手段,对工程主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分析,逐项查验,依据规范标准综合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如委托涵盖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则在全面检测分析的基础上,逐项分析、排除,找出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所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处理方案。
2、工程受环境影响情况的鉴定
主要指建筑工程周围存在有害介质或附近深基坑设计施工不当、桩基施工振动过大、降水作业等,造成建筑损伤而进行的检测鉴定。
如委托涵盖原因分析,则在全面检测分析的基础上,逐项分析、排除,以找到工程受环境影响的原因,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处理方案。涉及到周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合理性分析的,尚应进行对应计算分析。
3、工程灾后鉴定
主要指建筑工程遭遇到火灾、水灾、雪灾、风灾、爆炸、地震、地质灾害、撞击等灾害后而进行的检测鉴定。
对受灾建筑工程的结构构件进行全数检查检测,根据其受损程度,按规范标准进行受损区域划分,根据不同区域构件的实际状况,计算评定其安全性能,并提出合理的加固或其他处理方案。
4、工程增扩建或改造前的鉴定
主要指建筑工程进行改造、修缮或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发生变化如建筑增层、扩建、荷载增加、工业厂房生产工艺改等,原设计不能继续满足使用要求,或者原设计不可考,或者对工程量、结构承载能力有怀疑而对建筑、建筑局部或某些结构构件进行的承载能力、安全性、可靠性检测鉴定。
5、建筑**期使用的鉴定
主要指建筑达到设计基准期,结构功能基本完好或部分完好,因生产和生活需要继续使用而进行的检测鉴定。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运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对拟鉴定**期建筑,查明其建设时期执行的设计、施工等标准要求,全面检查检测工程的各项参数指标,依据规范标准(现行鉴定标准、原设计标准、施工规范,结合现行设计标准等)综合判定其安全性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维修及加固项。需特别注意结构构件的抗老化处理,如混凝土碳化处理、钢结构的锈蚀处理等。
6、为既有建筑物确权验收进行的质量鉴定
主要为解决既有建筑物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基本建设程序不完整或工程资料缺失的建筑物确权验收等而进行检测鉴定。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调查工程是否进行了正规设计施工、监理等程序,如缺项,则应恢复结构或全面核查其建筑结构状态,运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各项参数进行全面检查检测,计算分析其安全性能,评判其安全性或可靠性,找出不满足项,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方案以促整改。
7、地基基坑工程的鉴定
主要指为评定建筑工程地基、桩基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合理性、基坑施工质量,或基坑建设资料缺失、基坑出现工程事故等而进行的检测鉴定。
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拟鉴定基坑工程及其毗邻建筑进行调查,对基坑工程的各项检测参数进行全面检测、分析,逐项查验,依据规范标准和实际计算分析结果,综合评判基坑工程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施工质量等级,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方案。